乙炔氣瓶是指儲運乙炔的裝有填料的特制壓力容器。外形與氧氣瓶相近,表面涂以白色,并用紅油漆寫上“乙炔”字樣。乙炔氣瓶內裝有浸入丙酮的多孔填料,使乙炔能安全地儲存在瓶內。使用時,溶解在丙酮內的乙炔變?yōu)闅怏w分離出來,而丙酮仍留在瓶內,以便再次充入乙炔使用。

中文名

乙炔氣瓶

外文名

Acetylene cylinders

材質

碳鋼

操作規(guī)程

采購與運輸

注意

直立使用

注意事項

乙炔為易燃易爆物質,因此乙炔氣瓶從本質上防爆應注意:

1、乙炔氣瓶應根據(jù)有關規(guī)定補足丙酮,同時不能過量;

2、根據(jù)丙酮量確定乙炔充裝量,嚴格控制充裝速度,嚴禁過量充裝;

3、使用經檢驗合格的乙炔氣瓶。

使用過程中應注意:

1、乙炔瓶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,與明火距離不小于10m;

2、直立使用;

3、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或放射性射線源場所;

4、嚴禁敲擊、碰撞,瓶體引弧或放置在絕緣體上;

5、嚴禁暴曬,嚴禁用40攝氏度以上熱源加熱瓶體;

6、乙炔瓶和氧氣瓶放置在同一小車上,用非可燃材料隔離;

7、配置專用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;嚴禁手持點燃的焊割工具開閉乙炔氣瓶;

8、乙炔瓶使用過程中發(fā)現(xiàn)泄露,及時處理;

9、留有0.05MPa的余壓。

乙炔氣瓶與氧氣瓶的安全距離為5米,且都不可曝曬。

乙炔泄漏處理方法:噴霧狀水稀釋、溶解。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。如有可能,將漏出氣用排風機送至空曠地方或裝設適當噴頭燒掉。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,修復、檢驗后再用。

安全操作規(guī)程

為了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,加強乙炔氣瓶的安全管理,保護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,特制訂本操作規(guī)程。

1采購與運輸:

1.1負責采購溶解乙炔氣瓶的單位,在采購溶解乙炔時,一定要到持有市消防局核發(fā)的“化學危險品經營許可證”的單位,氣瓶外必須噴涂白色漆及產品名稱和生產廠家名稱,產品必須附有灌裝日期合格證。

1.2運輸時要旋緊瓶帽,輕裝輕卸,禁止拋、滑、滾、碰。

1.3裝運乙炔瓶時,在車上應妥善固定、橫向排放、頭部朝向一方,且不得超過車廂高度。

1.4夏季應有遮陽設施,防止曝曬。

1.5車上禁止吸煙,并應備有干粉滅火器。

1.6嚴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門頒布的危險品運輸條例及有關規(guī)定。

2氣瓶的儲存:

2.1使用單位在使用乙炔瓶的現(xiàn)場,儲存量不得超過三瓶。

2.2儲存站與明火或散發(fā)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m。

2.3儲存站應有良好的通風、降溫等設施,要避免陽光直射,要保證運輸?shù)缆窌惩?,附近應配備干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(嚴禁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)?/p>

2.4乙炔瓶存放時要保持直立位置,并有防傾倒的措施。

2.5嚴禁與氧氣瓶等易燃物品同間儲存。

2.6儲存站應有專人管理,在醒目的地方應設置“嚴禁煙火”等警告標志。

3氣瓶的使用:

3.1使用單位應遵守氣瓶、氣體的使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(guī)程,并對使用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。

3.2使用中禁止敲擊、碰撞。瓶閥凍結時,禁止用火烘烤、不得靠近熱源,與明火距離不得少于10m。

3.3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,兩瓶之間的距離應不小于5m,要注意固定、防止傾倒,嚴禁臥放使用。不得將瓶內的氣體使用干凈,必須留有0.05MPa以上的剩余壓力氣體。

3.4必須使用專用的減壓器,回火防止器。開啟時,操作者應該站在閥門側后方,動作要緩慢,不得過急過猛。

3.5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的場所,應直接放置在地面上,不得放置在橡膠等絕緣體上,防止靜電起火。

爆炸原因及措施

①乙炔瓶爆炸原因

除與氧氣瓶基本相同外,還有:氣瓶內許多填料下沉,形成凈空氣;由于乙炔瓶橫臥放置,或大量使用時丙酮隨之流出;乙炔瓶閥漏氣等。

②乙炔氣瓶防爆技術措施

A、使用乙炔時,必須配用合格的乙炔專用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。

B、瓶體表面溫度不得超過40℃。

C、乙炔瓶存放和使用時只能直立,不能橫躺臥放。

D、開啟乙炔瓶的瓶閥時,不要超過1.5圈,一般情況下只開啟3/4圈。

E、乙炔從瓶內輸出的壓力不得超過0.15MPa。瓶內乙炔氣嚴禁用盡,必須留有不低于表13-2規(guī)定的剩余壓力。

國家標準

國家標準《乙炔氣瓶》(GB/T 11638-2020)由TC31(全國氣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)歸口上報,TC31SC2(全國氣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焊接氣瓶分會)執(zhí)行,主管部門為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。

主要起草單位 江蘇天海特種裝備有限公司、寧波美恪乙炔瓶有限公司、北京天海工業(yè)有限公司、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、大連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、沈陽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、太倉市金陽氣體有限公司、浙江金盾壓力容器有限公司。

主要起草人 張保國、王競雄、代德維、薄柯、王艷輝、古海波、郝延平、倪學仁、馬夏康。

發(fā)布日期2020-12-14;實施日期2021-07-01;全部代替標準GB/T 11638-2011

標準類別:產品。中國標準分類號:J74。國際標準分類號:23.020.30

歸口單位:全國氣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;執(zhí)行單位:全國氣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;主管部門: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。本標準非等效采用ISO國際標準:ISO 3807:2013。

采標中文名稱:氣瓶 乙炔氣瓶 基本要求和型式試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