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YHA分級 心力衰竭的分級,NYHA分級是按誘發(fā)心力衰竭癥狀的活動程度將心功能的受損狀況分為四級。

中文名

NYHA心功能分級

外文名

Classification of nyha heart function

Ⅱ級

心臟病患者的體力活動輕度受限制

Ⅰ級

患者有心臟病

別名

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(NYHA)心衰程度NYHA分級

常見發(fā)病部位

心臟

常發(fā)病因

幾乎所有的心血管疾病最終都會導致心力衰竭

就診科室

心血管外科

簡介

一方案由紐約心臟病協(xié)會(NYHA)于1928年提出,因操作簡單,臨床上沿用至今。實際上NYHA分級是對C期和D期患者癥狀嚴重程度的分級。

級別

Ⅰ級:患者有心臟病,但日?;顒恿坎皇芟拗?,一般體力活動不引起過度疲勞、心悸、氣喘或心絞痛。

Ⅱ級:心臟病患者的體力活動輕度受限制。休息時無自覺癥狀,一般體力活動引起過度疲勞、心悸、氣喘或心絞痛。

Ⅲ級:患者有心臟病,以致體力活動明顯受限制。休息時無癥狀,但小于一般體力活動即可引起過度疲勞、心悸、氣喘或心絞痛。

Ⅳ級:心臟病患者不能從事任何體力活動,休息狀態(tài)下也出現(xiàn)心衰癥狀,體力活動后加重。

1994年美國心臟病學會(AHA)對NYHA的心功能分級方案再次修訂時,采用并行的兩種分級方案。第一種即上述的四級方案,第二種是客觀的評估,即根據(jù)客觀的檢查手段如心電圖、負荷試驗、x射線、超聲心動圖等來評估心臟病變的嚴重程度,分為A、B、C、D四級:

A級:無心血管病的客觀證據(jù)

B級:有輕度心血管病的客觀證據(jù)

C級:有中度心血管病的客觀證據(jù)

D級:有重度心血管病的客觀證據(jù)

評價

這種方案的優(yōu)點在于簡便易行,為此,幾十年來仍為臨床醫(yī)生所習用。但其缺點在于僅憑患者主觀陳述,有時癥狀和與客觀檢查有很大的差距,同時患者個體之間的差異也較大。